有关人体摄影相关法律条文的摘抄(作者:老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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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33 | 回复4 | 2009-7-14 10: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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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人体摄影相关法律条文的摘抄
我们摄影很大程度为的是一种享受,尤其网友间的艺术摄影主要在于自娱自乐,可每当我们想拍一些自己认为美的片子,总有人说三道四,现在是法制**,拍的人主观没想出圈,可观看的人却指东说西,为了保护自己,我觉得搞人体摄影的朋友,应当有些法律常识。
1,1995年2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第7条第6款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2,1988年12月27日〈关于认定淫秽及**出版物的暂行规定〉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扬****形象;
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性技巧;
四,具体描写**,强奸或者**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
五,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六,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淫亵性描写.
第3条 **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第4条 夹杂淫秽,**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剥生理知识,疾病防治和**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学等自然科学和**科学,不属于淫秽,**出版物的范围。
淫秽,**出版物由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承担鉴定工作。”
罗列这么多法规,其实是想我们在人体摄影时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最好不要摄影人自己狗咬狗一嘴毛的可怜事情发生了.
纵观我们能够接触到的法规条文,直接界定**的具体量化的指数是含混的,即使上个世纪20年前的一纸暂行规定,能与人体摄影挂钩的第2条第二点
联系,可作为人体摄影的警戒之外,**根本与我们在网上发表的这些作为非商业行为的仁体艺术摄影不搭界,况且,后面两点,一是即使: 夹杂淫秽,**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艺术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解pao 生理知识,疾病防治和**有关性知识,性道德,性**学等自然科学和**科学,不属于淫秽,**出版物的范围。二是: 淫秽,**出版物由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承担鉴定工作。更是网友之间评论拍砖应该注意的分寸。
侃到这里,希望在网上张口就说某人,某张是**的思维定式,最好先学学这些文件,上个世纪80年代都包容的事情,过了一个千年还固执已见,确实对于刚开始起步的中国人体摄影艺术有害无益,当然,网上确有淫秽片子,蜂鸟有时也有漏网之鱼,但这绝非人体摄影网友所为。
说点过激的话。我们沿用的法规还是20年前暂行规定,是否,在人体摄影的评价体系是否也要与时具进呢?去年在大学上课,教授拿出一组西方同性恋世界大会的片子,意在摄影的纪实性和世界各民族对于性观念的不同理解,很受触动,说人妖,似乎现在中国人有些见怪不怪了,可视同性恋绝对等同于鸡奸,这不是妄言吧,法规似乎没有明文界定,可民族审美道德意识是接受不了的。如果老猪再活20年,可能有些现在时难容忍的观念,也象现在已经见怪不怪的彼基尼,迪厅,露脐装,丰乳瘦身广告漫天飞一样,会与时具进,发生改变吧。
**这个词,比性感更为激进敏感,在**主义初级阶段,还会容易引出一些麻烦,但是淫秽又比以上两个词有着本质上不同意义的指向,这三个词以前经常会连在一起,但这只是过去时的思维定式。黑格尔讲过:“人与动物最大区别在于人有思想”。说别人如何的人有没有思想不敢恭维,这篇文字主要提请还须有思想的人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希望网友在这个问题上,多发表一些指教,为了人体摄影的成长发展,在文字上也要拿出作品来,谢谢!
根据惯例,只是光侃不练不行,这组姗姗的片子,在自己看来,还是属于健康向上,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人体片子吧,欢迎指教!
唐人 | 2010-7-19 17: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中。。。。。。。
3781236 | 2010-8-17 13: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接触了,先学习下条款
paul_759691 | 2010-8-30 20: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xuexiguole
hugooooo | 2010-10-31 18: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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